各学院、图书馆:
为充分发挥实验室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在应用型人才培养、实验教学改革、科学研究方面的作用,提升经费投资效益,经研究决定,启动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暨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
(一)申报原则
项目申报要按照“统筹规划,教学急需,突出重点,强化特色,优化布局,资源共享,注重效益”的原则进行。鼓励各单位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建,把行业最新发展和企业技术革新成果融入实验室建设。
(二)申报重点
重点支持:新文科、新工科专业配套实验室建设,“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实验条件建设;申报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建设项目;新设专业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公共基础、学科基础实验课程改革的条件建设;因仪器设备陈旧老化,无维修价值,需淘汰报废,而实验教学又不可缺少的实验室建设。
(三)工作流程
1.规划研究。各单位根据上述申报重点和学院十四五学科专业规划研究确定申报方向。
2.组织申报。项目实行负责人制,负责人由本学科专业(课程)中级职称及以上教师担任,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且有实验中心专职实验技术人员。
3.调研论证。各单位对项目组提交的立项申请进行充分调研,并组织专家论证。
4.提交材料。经各单位论证后的立项申报书提交时,须附相关教学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等。立项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项目申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并按建设急需情况排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5.学校评审。学校拟于2023年4月上旬召开项目评审会,三分之二的评审专家通过后予以立项建设。
6.效益评估反馈。新建实验室建设项目在投入使用后2年内接受学校使用效益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当年学院教学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并作为下一年度立项建设参考依据。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立项申报书所列内容实事求是,内容完整,表述严谨。
2.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肖芳,电话81695609。
3.评审汇报要求。每个项目负责人PPT汇报10分钟,要求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主要包括:项目组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原因、调研、论证情况,项目建设内容(教学文件、环境与安全、仪器设备、实施安排等),项目服务内容(教学计划、计划外对外开放等)。
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
(一)申报原则
申报的项目遵循“能实不虚、虚实结合”的原则,重点解决因真实实验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等原因无法开出的实验教学任务。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应支撑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教学计划,至少满足2个学时的实验要求。
2.申报项目能实现人机交互和智能指导,学生通过设备完成与实验对象的交互操作,且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不少于10步。
3.申报项目须具有原创性,学校拥有该项目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共享知识产权,建成后能对外服务。
4.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含负责人)一般由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且教学能力较强的学科专业教师担任,总人数限5人以内。团队其他成员可由学校教师和企业员工共同组成,成员结构、数量、任务分配要科学合理。
5.申报项目预期教学效果较好,具有一定引领示范作用,有相对稳定的社会需求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6.所申报的项目能按照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
(三)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符合申报要求的学院,结合本学院实验教学需求和特点,组织填报《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书》。
2.教务部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的项目报学校批准后立项建设。
3.获批项目在建设完成后,完成两个学期及以上的教学周期且教学效果较好的优先推荐参加省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认定。
4.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联系人:肖芳,电话81695609。
附件:1.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书
2.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3.实验室建设项目评审标准
4.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书
5.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6.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评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