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学校“创新求发展”的教育理念,积极推动学院学生工作重心下移,有效传承科技创新的第二课堂育人文化,关口前移培育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全面彰显学院学生工作特色,根据信息工程学院“千人百项计划”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现将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度“千人百项计划”申报工作的相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参与对象
信息工程学院2020级、2021级、2022级全体学生
二、项目申报要求
辅导员、导师班主任积极组织、动员学生申报,一个班申报不低于3个项目,1个项目至少包含1名指导教师,1个学生团体(不少于5人,不超过10人)。
(一)申报学生要求
1、学习态度端正,思维敏捷,善于独立思考,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并能持之以恒、自主地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2、一名学生最多同时负责1个项目,成员最多同时参与2个项目。
(二)指导教师要求
1、学院班主任、辅导员以及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其他教师;
2、注重对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能够投入足够的精力对学生的项目申报、中期检查和结题等环节进行指导;
3、一名指导教师最多同时指导2个项目。
(三)其他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一年,若不能按期结题,需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延期结题申请;
3、项目研究成果不低于申报书中预期成果。
4、项目研究过程中,严格执行本办法中相关细则;
三、项目申报
1、2023年5月15日前申请者以团队名义向辅导员提交项目申报书,实施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的建设内容、建设价值、建设目标、可行性等进行评审。
2、实施办公室在暑假前公布评审通过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与实施办公室签订项目任务书。
四、奖励办法
(一)学生奖励
1、对经过计划项目培育获得奖项或荣誉的项目,按照《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管理办法(暂行)》和《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奖励标准执行。
2、对于全程参与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的学生,组长可认定2个创新创业学分,成员可认定1个创新创业学分;
3、学年评优评先过程中,对于全程参与项目并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学生可获得综合素质测评分2分,一般参与学生获得1分;
4、对在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学生授予“信息工程学院‘千人百项计划’之星”荣誉称号。
(二)教师奖励
1、在学校师德标兵、“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导师班主任等各类评先评优中,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职称评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指导千人百项计划的教师优先推荐;
3、学生获得的荣誉同时记入教师个人业绩,学生在国家、省市级评比、比赛中获奖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指导教师相应奖励;
4、指导培育的项目成功获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根据学校相应标准,按工作量发放酬金;
5、对在项目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指导教师授予“信息工程学院‘千人百项计划’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五、其他
本通知由学院“千人百项计划”建设实施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补充。
附件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千人百项”项目申报书
附件2: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千人百项计划申报立项汇总表
信息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9日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千人百项”项目申报书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2023年千人百项计划申报立项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