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夯实发展党员工作基础,进一步充实学校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度第一批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和备案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考虑入党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做到一贯表现和关键时刻表现相结合、自我评价和群众评议相结合。防止把学习成绩或某方面表现作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条件。
1.严格政治标准。把是否真学真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作为吸纳入党积极分子的根本政治标准。
2.道德品质优良。作风正派,团结同志,遵纪守法,能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3.现实表现优秀。教职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工作业绩突出。学生在知识学习、志愿服务、文体活动、班级工作等方面表现优秀,无纪律处分记录。
4.基础条件过硬。递交入党申请时年满18周岁,党支部在其递交入党申请书后一个月内与其进行了谈话。一般应在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具备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经过共青团推荐,才可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入党积极分子确定的基本要求
1.团组织推优。严格按照团中央《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中青发〔2019〕9号)要求以及学校团委具体工作安排开展推优工作。28岁以下青年推荐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应从共青团员当中推荐。
2.党组织推荐。党支部组织本支部全体党员(包括预备党员),可通过会议推荐、个别谈话推荐、党员联名推荐等方式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
3.研究确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党员大会)及时正确分析、充分讨论党、群推荐情况和群团组织推优意见,研究决定本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各二级党组织负责对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审核。
4.公示和备案。各二级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推选情况按要求进行公示,并将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及备案表(附件1)报送至党委组织部。审核后,党委组织部在1周内将批复书面意见通知报备党总支。
三、工作要求
1.职责履行到位。各党总支、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入党积极分子推选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严格审查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时是否年满十八周岁,入党申请书有无抄袭,是否与入党申请人进行了谈话。
2.备案信息准确。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确保入党积极分子信息无错误、无遗漏。未报党委组织部备案或备案信息有误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可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不得列入党员发展计划。
3.报送材料及时。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报告及备案表,将纸质版(盖章)及电子版材料于3月31日下班前交至党委组织部。
4.培养考察规范。备案通过后,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考察,并根据考察进度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
联系人:刘浩波
联系方式:027-81695512
liuhaobo1015@whhxit.edu.cn
附件:
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入党积极分子推荐报告(范文)
推荐报告
2.武汉华夏理工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审核备案表
审核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