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入党积极分子是发展党员工作的必经阶段,是基层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工作,现就做好推荐和确定2018年下半年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条件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 对党有比较全面深刻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在学习和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定信仰者和积极实践者。
4.树立正确的群众观念,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范围
1.已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支部已审看并接受其入党申请书;
3.党支部已派人与其谈话。
三、确定方式与工作程序
1.支部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2.支部综合运用推荐和考察结果,经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花名册》及过程材料上报院党总支;
4.院总支审核支部过程材料,公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结果上报校党委;
5.支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并组织填写。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时间要求:10月22日前,按规定程序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2.要严格按照党章、校党委的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周密谋划,做好本期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工作。
3.各支部在研究决定入党积极分子时,应正确分析运用推荐结果,既要看推荐情况,又要看入党申请人的现实表现,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
4.各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名额由总支分配,原则上大一新生不超过班级人数的50%,高年级学生不超过班级人数的20%,教工党支部不限名额。支部在完成本项工作后,请及时向总支报送工作情况总结及相关材料。
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