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对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奖项进行奖励。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9月14日上午。
二、申报类型
1.获得由省级及以上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行政机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颁发的奖项;
2.获得由国家颁发的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和发明创造专利证书。
三、相关要求
1.学生申报材料时需提供证书原件、A4复印件和电子版扫描件各一份;
2.请各辅导员指定专人负责此次申报工作,所收集及上报材料需详细注明签收日期及数量;
3.各院签收、汇总本院各类证书时,将各类证书及期刊进行分类编号,原件、复印件、汇总表、电子扫描件编号需统一;
4.竞赛获奖证书、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项、专利证书落款时间应在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9月1日期间;
5.电子版证书扫描件需进行统一命名,名称中需有编号、赛事名称、获奖人员。如:“01 湖北省第八届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二等奖(张三)”;
6.以下情况者不予受理:
A.原件、复印件、电子扫描件编号不统一;
B.在统计时间内竞赛公布结果,但未颁发相关证书;
C.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仅收到受理通知书;
D.相关佐证资料上交不齐;
E.未按时上交申请材料。
四、其他事项
1.各辅导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汇总,按证书落款时间进行分类,填写相关汇总表(见附件),各院创新创业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创新创业学院。
2.请认真核对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应与赛事申请表、获奖证书上一致)。
3.学院将集中在9月18日将材料交到创新创业学院。
联系人:程先亮; 邮箱:569337190@qq.com; 联系电话:8169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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