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內各单位:
2016年是学校转设更名的第一年,也是学校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为了挖掘、宣传过去一年中全校师生积极进取、克难奋进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进一步鼓励全校师生在新的起点继续在各个领域创造更大的业绩,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6年华夏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8日至12月23日
二、组织单位:
主办:宣传中心
承办:青年传媒、广播台、各系记者团
投票渠道:网站、微信平台
三、评选范围:
全校师生
四、评选条件:
2016年度在教学科研、教书育人、管理服务工作中有重大创新举措,取得较突出的业绩和社会影响力的优秀典型;2016年度在某个领域表现突出,取得重要业绩,引起社会和校园广泛关注、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个人和团队;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事迹的教职员工;发挥“榜样力量”,是华夏精神的忠实实践者的优秀个人和团体。
主要类别:A、学习人物,B、育人模范,C、创新人物,D、爱岗敬业, E、乐于奉献,F、自强不息,G、孝老爱亲, H、创业之星,I、服务之星,J、见义勇为,K、其他。(各职能部门1人,每学院教师学生(含团队)1—3人(个)。
注:按照附件格式提交电子版事迹材料和照片,请申报单位注意整理和留存年度人物候选人学习、生活、工作等场景相关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
五、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分申报初选、投票评选、专家评审、颁奖典礼四个阶段进行:
申报初选 | 11月28日至 12月16日 | 由各单位推荐人选、申报,12月16日下午5点前将申报材料《2016年华夏年度人物推荐表》(见附件)交至宣传中心 |
投票评选 | 12月19日至 12月23日(23日17点关闭系统) | 申报完毕后,学院将通过专题网、微信公共平台向全院师生公布候选人,并进行网络、微信投票。 |
专家评审 | 12月26日至 12月28日 | 由院内外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
年度人物事迹报道 | 12月23日—1月13日 | 由各申报单位协助宣传中心整理年度人物获奖者事迹及采访,并进行新闻报道 |
颁奖典礼 | 华夏春晚 | 校领导为年度人物颁奖 |
六、奖励办法:
获奖年度人物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培杰、马胜兰
联系电话:81693368 邮箱:1457540740@qq.com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