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现就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和数量
1.评选范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职教师。
2.评选条件: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华院人 [2011]155号文)有关规定。
3.评选数量。评选比例最高为本单位专职教师的10%。
二、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12年3月2日前)
申请者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网上下载),并提供有关原始材料(复印件),于3月2日前报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2012年3月3日至15日)
各单位成立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评议,确定推荐人选,经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于3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含(申报材料)汇报表(网上下载)交人力资源部师资科。
3.学院审批(2012年3月16日至27日)
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报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公示,办理有关手续。(2012年3月28日至4月10日)
网上公示审定名单(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下文,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骨干教师的评选,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严把推荐“质量关”。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限额”推荐人选并按时提交材料,超出限额或逾期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3.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