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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2-02-21 14:02作者:信息工程系摄影:阅读:

关于开展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现就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条件和数量

    1.评选范围: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在教学一线从事教学工作三年及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职教师。

    2.评选条件:按照《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武华院人 [2011]155号文)有关规定。

    3.评选数量。评选比例最高为本单位专职教师的10%

 

二、评选程序与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201232日前)

    申请者填写《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骨干教师申报表》(网上下载),并提供有关原始材料(复印件),于32日前报所在单位。

    2.单位推荐(201233日至15日)

    各单位成立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材料逐一审核、评议,确定推荐人选,经系(部)主任签署意见后,于315日前将推荐人选含(申报材料)汇报表(网上下载)交人力资源部师资科。

    3.学院审批(2012316日至27日)

    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报院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公示,办理有关手续。(2012328日至410日)

    网上公示审定名单(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下文,由人力资源部办理有关手续。

 

三、其他事项

    1.骨干教师的评选,是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抓好落实,严把推荐“质量关”。

    2.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限额”推荐人选并按时提交材料,超出限额或逾期提交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3.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部反映。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日

 

 

武汉华夏理工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教学行政办电话:027-81695724  学工办电话:027-8169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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