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仪器设备必须做到帐物相符,由实验室管理员全面负责。
二、教师需要外借仪器设备,需向所借实验室管理员提交仪器设备借用单,并经实验中心主任同意方可外借,实验员不得擅自借出仪器设备。
三、仪器设备必须保持完整配套,不得肢解,配件不可移作他用。
四、仪器设备要做到防潮、防尘、防震、防腐蚀,精心爱护,小心使用,发现故障及时检修。
五、每学期对仪器设备进行一次校检,对存在问题及时解决,长期保持其可用状态。
六、仪器设备报废必须按规定流程办理申请、鉴定、审批手续,不得自行处理。
七、根据岗位责任制要求,实验室人员要不断掌握和提高有关仪器的操作技术,以减少操作和指导失误所造成的损失。
八、实验中心原则上不提供课外实训所需的仪器设备,师生如果需要,可以按照借用流程申请借用,在借用过程中妥善保管,按时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