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全体教师:
课程标准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开展教学评价及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依据。根据学校《关于开展课程标准落实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修订2024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课程教学大纲工作的通知》及合格评估质量保障整改任务,现就信息工程学院课程标准落实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要点
(一)检查范围
信息工程学院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全部课程。
(二)检查要求
以学校发布的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意见及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等为基本依据,对照课程教材、教案、课件等材料,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格式是否准确规范;
(2)课程信息是否准确;
(3)教材选用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课程目标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是否与培养方案毕业要求一致;
(5)教学内容(模块)与学习目标的设置是否匹配;
(6)课程考核各环节是否能支撑课程目标,考核标准能否有效执行。
二、检查方式与步骤
本次检查坚持“全覆盖、高标准”原则,采用系(教研室)自查与学院抽查、学校复查相结合的方式,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系(教研室)自查
检查时间:10月30日至11月10日
系(教研室)按照全覆盖要求,对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所有开设课程的课程标准进行检查。自查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自查优秀一般不超过30%。自查结束后,填写《武汉华夏理工学院课程标准系(教研室)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11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提交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第二阶段:学院抽查
检查时间:11月11日至11月18日
学院采取系(教研室)交叉检查方式,抽查各系(教研室)不少于30%的课程,一般应包括各系(教研室)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一流专业课程、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抽查课程应包含理论课程、独立实验课程、实习实训课程三类。学院抽查结束后,撰写《信息工程学院课程标准检查报告》(附件2),并于11月18日前按要求报送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处。
(三)第三阶段:学校复查
检查时间:11月20日至12月2日
学校复查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牵头组织开展,抽查数量不少于各教学单位10%课程。学校复查课程需提供纸版或电子版教学大纲、教案、PPT课件、教材(纸版)。学校复查课程另行通知,各系(教研室)应提前做好材料准备。
三、组织保障
(一)学院成立课程标准检查领导小组,由教学副院长赵京任组长,各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办公室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学院课程标准检查工作。
(二)各系(教研室)要高度重视课程标准作为人才培养落地的重要纲领性教学文件的作用,以本次检查推动课程标准质量提升,服务教学评估整改落地。
(三)坚持问题导向,对格式缺项、目标与毕业要求支撑逻辑混乱、课程思政虚化、专业课内容滞后产业发展、考核细则缺失等问题逐项整改,做到问题有台账、整改有落实。
(四)以查促建,各系(教研室)要遴选一批优秀课程标准,通过系(教研室)活动予以经验分享和推广,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
四、材料提交
(一)各系(教研室)于11月10日前提交《武汉华夏理工学院课程标准系(教研室)自查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二)学院于11月18日前完成《信息工程学院课程标准检查报告》(附件2)及汇总材料,并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处。
(三)学校复查课程材料按学校另行通知要求准备。
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人:张超
附件1:武汉华夏理工学院课程标准系(教研室)自查情况汇总表
附件2:信息工程学院课程标准检查报告(模板沿用学校附件2)
信息工程学院
2026年10月29日